律师解析:
1.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
工资,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证据。
2.协商不成,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
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材料,部门会责令单位支付。
3.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提交申请书和证据,
仲裁委依法裁决。
4.对
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
起诉至法院。
5.借助媒体、工会等反映情况获支持。
6.若有
违法发包、转包致
欠薪,可要求相关方清偿。
案情回顾:小朱等多名民工在某楼盘工地工作,楼盘烂尾后,他们被
拖欠工资。小朱等人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事宜,然而用人单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协商不成后,小朱等人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但单位仍未履行。于是,小朱等人又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1、小朱等人在被拖欠工资后,首先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并保留证据,这是合法合理的维权第一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且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
讨薪途径。
2、当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而单位不履行时,小朱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是正确的做法。若对仲裁结果不服,他们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若存在建设单位或施工总
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等情况,小朱等人有权要求相关方承担清偿责任。此外,他们也可借助媒体、工会等力量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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