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人包活干活者受伤,
赔偿责任划分因关系而异。
2.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伤,双方按过错担责。
若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安全措施有过错,要担责;若提供劳务方操作不当受伤,自身有过错,可减轻对方赔偿责任。
3.承揽关系里,承揽人工作中受伤,定作人一般不担责,但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则要担责,如明知无资质仍选任。
案情回顾:小朱找小李为自己家中进行装修工作。工作过程中,小李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小朱认为自己与小李是承揽关系,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李则主张双方是劳务关系,小朱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需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小朱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若小李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受伤,自身也有过错,需减轻小朱的赔偿责任。
2、若属于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小朱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比如明知小李无相应装修资质仍选任,那么小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