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精选解答 > 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应给予什么赔偿

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应给予什么赔偿

时间:2026.03.0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131人
律师解析:
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加害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有: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
未成年人算到18岁,其他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4.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5.还要赔偿亲属办丧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一时冲动对小李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小李死亡。小李家属要求小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产生争议。小李家属认为应按照法定标准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费用,而小朱则对部分赔偿项目和金额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人小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方面,丧葬费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等,同时还需赔偿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小朱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