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算六个月的总数。
2.
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五年。
3.被
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
4.其他费用:
受害人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
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具体
赔偿额依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朱未取得驾驶证却
驾驶机动车上路,在行驶过程中与小静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小静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小静
家属要求小朱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费用及数额产生争议。小静家属认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进行赔偿,小朱则觉得部分赔偿费用过高,不愿全额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朱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需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包含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小静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若小静有需要扶养的人,小朱还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此外,小静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小朱也需承担。具体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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