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误工费赔偿月数需依据
医疗机构证明确定
误工时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无固定
赔偿月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月数主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通常以医嘱、诊断证明等作为依据。
若
受害人在合理治疗期内未致残,按实际误工月数赔偿;
若因伤最终致残,误工月数从受伤之日起算至定残前一日。
例如某人受伤后在一定时间定残,误工费就按受伤到定残前的时长赔偿。
这说明误工费赔偿月数需结合实际误工情况和定残时间判断,没有固定的赔偿月数。
如果大家在误工费赔偿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向
侵权人小李索赔误工费。小朱认为自己受伤后一直无法工作,应按照实际误工月数赔偿。而小李则认为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若小朱最终定残,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双方就误工费赔偿月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误工费赔偿月数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嘱、诊断证明等确定。若小朱在合理治疗期内未定残,应按实际误工月数赔偿。
2、若小朱因伤最终致残,误工时间应从受伤之日起算至定残前一日。所以误工费赔偿月数关键看小朱实际误工情况和定残时间,并无固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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