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死亡赔偿主要有三项:
丧葬
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6个月发放。
2.
供养亲属抚恤金,给由工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4.
停工留薪期因
工伤死亡,
近亲属享丧葬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
伤残职工期满后死亡,近亲属享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因工伤死亡,其
家属与所在单位就工伤死亡赔偿产生争议。小朱生前工资稳定,家中有配偶小丽和年迈无劳动能力的父母。单位对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金额,与小朱家属的期望存在差异,双方就
赔偿项目和标准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死亡赔偿有三项主要项目。丧葬补助金应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小朱单位需依法确定该标准金额支付给其家属。
2、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小丽作为配偶每月可获小朱本人工资的40%,小朱父母作为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30%,但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小朱生前工资。单位应依此规定准确核算并支付。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单位应以此标准支付给小朱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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