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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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责任人需要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医疗、护理、误工、交通、食宿和营养费用。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收费凭证和病历记录来确定。-误工损失:按照受害者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交通费用:根据实际交通费用来确定。-食宿费用:根据实际食宿费用来确定。-营养费用:根据实际营养费用来确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遇车祸,且对方全责,这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等,具体的赔偿额度和项目会根据伤者的伤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如果遇到机动车事故,只要事故责任完全在他人身上,就可以被视为工伤。这是因为事故发生在合理的工作路线和时间内,而且不是由职工本人主要负责。但是,工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规驾驶等特殊情况。

员工在上班路上遭遇车祸且需承担全责,一般不满足工伤认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必须符合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遭遇特定公共交通(如地铁、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条件。所以,个人全责的车祸事故,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因素导致的严重车祸,且肇事方全责造成员工伤亡,一般会被视为工伤。而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原因,即使员工无责受伤,也不算工伤。比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身责任的交通事故,就会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