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宜昌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
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
二手房、单位
集资房、房改房):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
购房贷款部分)。 2、偿还
公积金购房贷款:所有提取人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0元 3、租住住房提取: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 以上便是“宜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