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推荐劳动仲裁

推荐劳动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代理人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