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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管辖地

民间借贷管辖地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16:21:11 已帮助45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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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管辖地归哪边法院管辖?
如原告坚持不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如何正确判断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呢?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只能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判断: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生效后,只存在借款人向出借人返本付息的义务,换言之,只存在借款人向出借人给付货币的义务。那么出借人所在地作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该合同的履行地,即此时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就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有观点认为,如果借款人始终在同一地向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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