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劳动工伤法规专题 > 劳动法退休人员再就业

劳动法退休人员再就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照前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第47条规定,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整年付给他们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或一年以下,不足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雇主解雇该雇员,则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两次给予补偿,即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数,每年全年支付两次。月薪标准是支付给劳动者的。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