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需要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
居住证申请材料。 随后,这些材料将汇集到区公安机关,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居住时间和就业、住所、就学状况的材料将一一“过筛”。 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如果不
符合条件的,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