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各
当事人在约定合同时拥有三种合法选择权:即采取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
然而,微信聊天记录在此领域内能否被视为主观且客观上具备
合同效力的文件呢?如果微信聊天记录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晰的当事人信息、具体的合同标的物、确定的数量以及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甚至是具体的履行日期、地点等重要元素,而且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形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便可以被视为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
证据材料,可能会面临着容易被篡改、真实性难以确认等诸多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其证明力度,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保存原始记录,
保证其完整性与连贯性。
另外,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利益的合同,我们强烈建议双方当事人签署书面合同,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