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架构的明确规范,如果
逾期交付房产所涉及的
违约金数额过高,则
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应的调整申请。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进行判断。
具体而言,我们将以
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结合合同的履行状况、各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有任何一方主张
违约金过高并要求进行调整,那么该方就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证明其所约定的违约金确实远远超出了实际损失。
至于如何确定实际损失,通常包括因逾期交付房产而导致的房屋租金损失等直接
经济损失。
然而,在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过程中,我们会始终秉持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作出裁决。
一般而言,经过调整后的违约金金额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