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遭遇“钉子户”问题为理由而延期交付物业,这种行为通常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合理性。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承诺会在合同预定的时间内如期向购买者交付房屋。
然而,“钉子户”问题并不能被视为开发商延期交付物业的合法抗辩理由。
除非开发商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明此种情况确实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
不可抗力条款,并且在此情况发生之后,开发商已经在合理期限内尽到了通知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判定需要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若开发商未能充分证明这一点,那么他们的延期交付物业行为便构成了违约,
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