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倘若房东擅自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有权利请求房东返还当初所交付的押金。
押金的设立旨在确保合约条款能够得到完全落实。
若在
租赁合同时已明确注明关于押金罚则的规定,那么当房东因自身原因未能
履行合同义务时,承租方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其索取数额为双倍的押金
赔偿。
然而,当承租方由于自身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如未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足额租金、违规更改房屋使用目的等情况发生时,房东便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然而,最终是否能成功追回押金,还需要结合租赁合同中的详细规定、双方的实际履约状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若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