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所规定,在预定期限内未能如期完成楼宇交接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对于买受人的
赔偿责任通常是以双方签署的《
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中特定条款为基础来进行约定。
一般而言,该类合同都会对
逾期交房的
违约责任及其具体计算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若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开发企业就应当依照约定的标准向购买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然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购买方有权要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对此进行调整和增加;反之,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开发企业亦可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
若合同并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则应参照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赔偿金额。
因此,购买方需要特别留意保存与此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通过协商、
诉讼等途径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