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在
购房交易时迅速签订。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特殊情形,难免出现签署时间被推迟的现象。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及行业惯例,自购房者确认购买意愿,支
付定金或首付款之日起,开发企业即承担着义务,应立即与购房者共同签订具备
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倘若开发商尚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必备文件,亦或是
合同条款尚需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都有可能成为影响合同即时签订的障碍。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合同的签署,那么购房者理应享有权利要求对方解释原因并尽快履行签订程序,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由此引发争议,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
法规开展合法的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