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通常会涵盖以下几类常见情况:首先是因
不可抗力情势而引发的风险,此类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以及政府行为等无法预知、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状况;其次是由于
购房者自身原因所导致的风险,例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提供了错误或不完整的相关信息等;最后则是由第三方原因引起的问题,且开发商并无过失,例如市政配套设施的延迟并非由于开发商的过错所致。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免责条款并非开发商可以任意设定便能生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试图通过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方式来制定免责条款,那么这样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开发商还负有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解释的义务,若未履行此项义务,那么该条款将不会被纳入到合同内容之中。因此,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我们应当具体分析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