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关于房屋购买时所涉及到的
违约金类别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法定违约金,它是由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的一个固定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其次是约定违约金,这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
购房合同时自主决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具体的计算方法;另外,还有惩罚性违约金,其主要作用在于对
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给予相应的制裁,以此来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最后是补偿性违约金,此种违约金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填补由于对方违约而导致的非违约方的
经济损失。在现实生活中的
购房交易行为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相对更为普遍和常见。不过需要警惕的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宜过高或者过低。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的话,那么违约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相应的调整申请;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话,那么非违约方也可以向上述
司法机关提出适当提高的诉求。总之,在设定违约金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坚持公平、公正以及合理性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