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江苏省南通市,对于住宅项目延期交付所引起的
违约金事宜,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并无统一且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主要依据
购房合同中所作的详细约定而定。倘若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规定,则应严格参照合同中所述的比例或具体金额进行计算。但是,如果合同中未能针对此事项作出约定或相关规定较为模糊,那么此时就需要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来进行处理。按照这些法律条款的规定,应当参照当
期房屋交付使用过程中,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所公开发布的数据或是具有权威性信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一地块、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作出的鉴定结果予以估算。此外,购买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仍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按照购房合同中所作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请求;然而,如果违约金的金额无法完全弥补购买方因延期交付所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他们也可进一步主张增加
赔偿,但在此之前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损失确实存在。总的来说,关于延期交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需要综合考虑购房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