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承租人租赁期满却拒绝退还租赁房屋时,作为房地产出租方的房东首先应当以
书面形式进行催促,要求对方在适当的时间范围之内履行
退房义务。若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之后仍然拒绝执行退房要求,则房东有权根据
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追究承租人的
违约责任。倘若租赁协议中已经对
违约金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房东便有权利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若租赁协议中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规定,房东也可以要求承租人
赔偿由于其
违约行为给自身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例如房屋在闲置期间所产生的租金损失等等。至此,房东还拥有向前任的法律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他们通过
司法途径强制承租人执行退房命令,并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类法律责任。在这个
诉讼过程中,作为房东,必须要准备齐全租赁协议、催促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