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建筑物所有权交换回购或转售行为,通常被视为
非法行为。所谓“建筑物所有权交换回购”即房地产开发商运用定期退还
买房人已支付房款的手段进行
商品房销售。然而,这种营销策略却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极易引发资金周转困难、资金链断裂等问题,从而严重侵害了广大
消费者的利益。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所有权直接交换回购或复杂形式的间接交换回购,都被禁止用于商品房销售活动之中。因此,当您遭遇类似的推销手法时,我们应力劝您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陷入经济困境。在您
购房过程中,千万要挑选合法且正规的交易方式,仔细审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您个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