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未到期便提前终止合约的情况下,则往往需要承担一定的
违约责任。此事具体是否成立以及所需承担的责任程度,主要是依照预订房屋的
租赁合同或者购买合同时的明确约定而判定的。一般来说,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首先是支付
违约金,这部分具体的款项数额往往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即在发生
违约行为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
定金额的违约金;其次是
赔偿损失,这其中可能包括由于违约行为给房东或卖家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比如重新寻找租户或买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等;最后是定金的没收,如果在签约前已经支付了定金,那么在违约的情况下,这笔定金很可能会被没收。然而,如果合同本身存在着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况,那么违约责任也可能会因此而有所减轻甚至完全豁免。总的来说,具体的责任范围和程度都需要根据
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