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购房者在
限购政策实施之前购
买房产,却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此类
房屋买卖合同通常被视为无效。据我国现行相关立法,房地产开发商在对房屋进行预售后,必须取得相应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能获得此项证明而签订的预售合同,从法律角度来看,其效力普遍被认定为无效。不过,在面对具体事件时,
司法机关会审慎考虑诸多因素如购房人的诚信度及开发商对此事项的应当承担的过失责任等等。若购房人在此过程中并未了解真实情况并且无任何过失,反之开发商却蓄意隐藏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真相,那么这类购房者则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权益保障。然而无论如何,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直接展开预售活动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
违法行为,因此由此所缔结的
买卖合同极易触发各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