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他人名义购
买房产而未签订书面协议之情形所引发的归属争议,其解决之道无疑是相当复杂的。在此之前,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精心地搜集并固定各项相关
证据,例如
出资凭据(包括支付款项的转账记录以及收款发票等),参与
购房流程的全部通信往来记录(涵盖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以及关于该房产实际使用和管理的各类相关证据(如水电气费用的缴纳记录等)。在法律层面上,主张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一方,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着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共同意愿,并且实际出资的情况也得到了证实。倘若这些证据能够充分且确凿地呈现出来,那么我们就有可能成功地确认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然而,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存在缺失,那么我们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即该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所有。因此,强烈建议您立即与您的兄弟姐妹展开积极的协商,努力寻求达成一份
补充协议,或者至少让他们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事实给予明确的承认。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据已有的证据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