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产购置的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形常被评估为违约的行为:首先,买方未能遵循
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缴纳
定金、首付款或尾款;其次,买方对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资料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承受,从而影响了贷款的批准以及不能以现金方式弥补
购房款项缺口;第三,买方违反了购房合约有关房屋
使用权限、装修改造等部分的承诺;此外,卖方未能按照规定日期向买方交付房屋;再者,卖方未能如实地说明房屋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牵涉到的
产权纠纷等事项;最后,买卖双方任意一方未能遵守购房合同中有关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的条款。综上所述,是否构成违约需根据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文予以确定,而合同则是判断
违约行为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