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地产
产权过户至您的妹妹手中,需要遵循以下严谨且详细的程序步骤:
首先,你需以
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递交申请;
其次,在提出申请之际,你还应同步提供相应的法定文件,如详尽的登记申请书、您本人真实有效的
身份证件以及房产
产权的
确权证书等等;接下来,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次审阅,并在发现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作出正式受理的决定。
第四步,便是依照既定的规程,完成房地产产权的
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
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
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
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
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