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购
买房屋进行修复,并有效解决了存在的质量问题之后,
购房人仍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关于以下方面的索赔要求:(一)由于
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
误工费用;(二)因处理该问题而产生的差旅费用;(三)为弥补房屋质量缺陷而发生的额外装修费用,具体包括材料成本及装修工人的
劳动报酬等;以及(四)房屋内部设施与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实质性损坏所产生的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