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哪些情况会适用房租租赁专属管辖

哪些情况会适用房租租赁专属管辖

汪* 云南-昆明 房屋租赁咨询 2026.01.25 18:44:58 447人阅读

哪些情况会适用房租租赁专属管辖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昆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发生租金支付纠纷、房屋维修责任纠纷等情况时,要明确管辖法院是房屋所在地法院,避免向错误的法院起诉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在准备诉讼时,当事人要考虑到因房屋属于不动产,法院可能会对房屋进行勘查、鉴定、评估等工作,所以要积极配合,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同时,为保障自身权益,应提前准备好关于纠纷的各类证据,方便在诉讼中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该专属管辖规定。

2026-01-25 22:27:02 回复
咨询我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这类纠纷包括租金支付、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限、房屋返还等争议。
2.法律规定,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房屋属不动产,所以该类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此规定便于法院对房屋勘查、鉴定、评估,也方便当事人举证和参与诉讼,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处理。

2026-01-25 22:09: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房屋的租赁使用等,像租金支付、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限、房屋返还等争议都在此列,所以这类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规定能便于法院对房屋进行勘查、鉴定、评估,也方便当事人举证和参与诉讼,保障诉讼顺利开展,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如果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5 20:22:00 回复
咨询我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类纠纷涉及房屋租赁使用等相关争议,像租金支付、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限、房屋返还等纠纷都在此列。
2.这一规定具有重要意义,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评估,也能方便当事人举证和参加诉讼,进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3.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直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5 20:17: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涵盖租金支付、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限、房屋返还等相关争议。
(2)依据法律,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租赁合同纠纷自然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该规定的意义在于,便于法院对房屋进行勘查、鉴定和评估,同时方便当事人举证以及参与诉讼,进而保障诉讼顺利开展,实现案件公正、高效处理。

提醒:
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及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9:45:1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提讼,其他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而言的,是针对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属管辖的案件既然只能专属于法律规定的管辖,当然也就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改变专属管辖。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要件之一,“诉讼要件是指为了做成本案判决所需要的要件”。这意味着“管辖权是对案件实行审判权的前提条件,非管辖对诉讼就不应该作出本案判决,所以有无管辖权是诉讼要件之一。依职权应随时查清管辖权”。只有在对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时,才能够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如果在受理案件时就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提讼;如果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对是否有管辖权,应给予必要的关注。5.撤销效力。为了保证专属管辖的规定得到严格遵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在受理上诉案件时依职权审查下级是否遵守了专属管辖的规定,上诉审如果发现原审判决确实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应以程序重大违法为由,撤销已经作出的判决,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而对于违反一般或特殊地域管辖受理案件的情形,虽然允许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时提出控告,但如果已经作出了实体判决,那么“当事人不得于上诉审为无管辖权之主张,上诉审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废弃原判决”。[10]在实行三审终审制的日本,对于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二审提起上诉,而且可以以判决违反法令为理由提起第三审上诉。6.拒绝承认效力。专属管辖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在司法方面的主权,它意味着不承认外国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外国受理了专属于本国管辖的案件并作出了裁判,那么就被视为对本国主权的侵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有理由排除外国判决的承认”。由于承认是执行的前提,因此,拒绝承认也就等于拒绝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范围如下: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讼,由港口作业地管辖。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提讼,其他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而言的,是针对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属管辖的案件既然只能专属于法律规定的管辖,当然也就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改变专属管辖。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要件之一,“诉讼要件是指为了做成本案判决所需要的要件”。这意味着“管辖权是对案件实行审判权的前提条件,非管辖对诉讼就不应该作出本案判决,所以有无管辖权是诉讼要件之一。依职权应随时查清管辖权”。只有在对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时,才能够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如果在受理案件时就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提讼;如果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对是否有管辖权,应给予必要的关注。5.撤销效力。为了保证专属管辖的规定得到严格遵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在受理上诉案件时依职权审查下级是否遵守了专属管辖的规定,上诉审如果发现原审判决确实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应以程序重大违法为由,撤销已经作出的判决,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而对于违反一般或特殊地域管辖受理案件的情形,虽然允许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时提出控告,但如果已经作出了实体判决,那么“当事人不得于上诉审为无管辖权之主张,上诉审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废弃原判决”。[10]在实行三审终审制的日本,对于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二审提起上诉,而且可以以判决违反法令为理由提起第三审上诉。6.拒绝承认效力。专属管辖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在司法方面的主权,它意味着不承认外国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外国受理了专属于本国管辖的案件并作出了裁判,那么就被视为对本国主权的侵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有理由排除外国判决的承认”。由于承认是执行的前提,因此,拒绝承认也就等于拒绝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范围如下: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讼,由港口作业地管辖。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房地产买卖与租赁纠纷管辖的法律适用如何

    专业解答房地产买卖与租赁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方案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其前提条件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卖方须拥有完整的房屋产权及其出让资质;其次,交易双方均应为符合合同法要求的合法主体;第三,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需是出于真实、自愿且明确的意思表示;第四,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等;最后,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2024.10.18 1193阅读
  •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专业解答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领域,存在着专属管辖的法律概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将适用专属管辖权原则:首先是涉及到不动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诉讼应由争议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其次是从港口运输活动中引发的争端,此类案件应由港口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另外针对继承财产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则应该按照被继承人死前所居住地点或其主要遗产所在地区域划分,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2024.10.17 1327阅读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虽涉及不动产,但核心在于合同争议,属债权债务纠纷,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原则。故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约定的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非专属管辖范畴。

    2024.08.06 2475阅读
  • 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专业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遵循专属司法管辖权,由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属于不动产物权诉讼,非约定管辖法院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动产权益诉讼、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也适用专属管辖权,分别由不动产、港口和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024.06.22 1959阅读
  •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专业解答土地租赁契约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取决于纠纷的性质。若涉及不动产权益,如土地使用权,则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然而,若纠纷不涉及不动产权益,可能就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因此,具体还需根据案件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2024.06.18 133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