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出现特定情况,购
买房屋时所支付的
定金可以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收取
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其履行方式不符合协议规定,导致无法达到双方
签订合同时所预期的合同目的,此时该方应依照法律规定,以双倍的比例返还已经收到的定金。然而,若在交纳定金后因买方自身原因而决定放弃购买房产并要求返还定金,但在这一过程中卖方并未出现任何
违法或违反约定的行为,则卖方可拒绝退还定金。
2. 定金是指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各方向另一方预付款项或提供其他相应替代品,以确保合同债权最终得以实现。具体来说,定金是
当事人之间协商议定,为保全和实现债权所设定的一种预先给付的费用。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