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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工期交付房产,购房方有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进行催促。倘若在收到函件催告后的连续三个月份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方将有权利单方面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回已支付款项的权力, 同时,也能向开发商提出因违约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赔偿请求。若开发商拒绝接受解除协议或拒不赔偿相应损失时,购房方应当毫不犹豫地寻求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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