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购房者在遭遇“
一房二卖”事件后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其具体操作方式应考虑实际情况而定,包括通过协商手段解决
纠纷、提交
仲裁或者正式启动
司法诉讼程序。在此种情境之下,购房者依法享有多项重要权利,如请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追讨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相关利息、诉求卖方对其因“一房二卖”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等等。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双倍。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并要求赔偿其因此次交易受到的所有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