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家出现了
违约行为,卖方首先应该尝试与之进行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和解。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问题,卖方便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来说,卖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金责任;另外,卖方也同样有权直接扣除并占有买方已支付的
定金作为补偿;除此之外,卖方还可以根据自身所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向违约方提出
赔偿请求。在此基础上,卖方亦有权利决定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选择
解除合同关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