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销售
纠纷的妥善解决路径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纠纷各方
当事人应当本着公平、互敬互重以及利益均衡的基本原则展开坦诚且富有建设性的交流,以期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和解协议。若不幸双方未能在此过程中达到共识,则可以寻求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提出
申诉,或者寻找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处理,进行公正客观的裁决与调解工作。然而,若是以上种种努力仍然无法获得预期的良好成果,那么接下来便有以下几种法律途径可以作为备选方案:根据房地产
销售合同中所明确的各项规定,将有关争议提交至相关的特定权威机构进行公正、公平的
仲裁;若仲裁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还可以进一步向房地产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共和国审判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司法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