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法:此方法主张在涉及
合同纠纷的各持不同立场的
当事人之间,充分展现出耐心及诚挚的善意,以求达到彼此深入的理解作为根本原则,在理清责任归属的前提下,通过精确而认真地阐述事实以及具有说服力的观点,最终导致彼此在理性与公正的氛围中达成和解执行方案,从而使得合同纠纷得以自然消解。
2.调解处理法:针对
合同类型的
纠纷,调解处理法主要是指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选择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人员介入,在他们的
居间调解以及人性化劝导的推动下,尽力促使当事人之间能够互相体恤、互相礼让,并进一步达成和解协议以结束纠纷问题。
3.
仲裁处理法:
合同仲裁,即指独立于争议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已经签署的仲裁条款或者基于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的仲裁协议,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对出现的
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合理裁决的措施。
4.
诉讼处理法:诉讼乃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终极有效手段。所谓诉讼,即是指法院基于
合同当事人的
申诉与请求,在各方诉讼参与人员共同努力的参与之下,展开公平合理且合法审慎的司法审理工作,以此实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方面的实际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