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
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均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
逾期未超过60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每日向业主支付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
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则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
购房合同,开发商须自收到业主发出的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开发商应每日向业主支付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
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