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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提前在合理时间告知对方。
2.若一方没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就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像租客没提前通知就退租,让房东无法及时找到新租客,导致房屋空置有损失;或者房东没提前通知让租客搬走,使租客临时找房增加了费用,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这些损失。
3.要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租客拖欠租金,房东按约定解除合同,租客要支付拖欠的租金和约定的违约金;房东没履行维修义务,让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租客解除合同,房东要赔偿租客因此遭受的损失。
4.合理期限的确定要考虑租赁物性质、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一般住宅租赁提前15-30天通知,商业租赁提前更长时间比较好。
5.双方都要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义务,避免因不当解除合同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026-01-24 08: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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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2)若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就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像承租人擅自退租致房屋空置、出租人未提前通知让承租人增加找房费用等情况。
(3)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等情形。
(4)合理期限确定要结合租赁物性质和当地交易习惯,住宅租赁一般提前十五日至三十日通知,商业租赁提前更久。
提醒: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解除合同时务必提前在合理期限通知对方,若有违约行为会承担相应责任,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4 06:2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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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合理期限结合租赁物性质、当地交易习惯确定,住宅租赁提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商业租赁提前更长时间。
(二)未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就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人擅自退租致房屋空置损失、出租人未提前通知让承租人临时找房增加费用等情况。
(三)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要付租金和违约金,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致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要赔偿承租人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6-01-24 05:1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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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因违约解除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不定期租赁合同赋予当事人随时解约的权利,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若未在合理期限前通知,造成对方损失,如承租人擅自退租致房屋空置、出租人突然要求搬离使承租人增加找房费用等,过错方要赔偿损失。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像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等情况。合理期限要结合租赁物性质和当地交易习惯确定,住宅租赁一般提前十五至三十日,商业租赁提前时间应更长。双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义务。若遇到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4 03:5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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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前通知造成对方损失,或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过错方或违约方需担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解除合同务必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合理期限根据租赁物性质和当地交易习惯确定,住宅租赁提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商业租赁提前更长时间。
-若因未提前通知造成对方损失,应积极赔偿。
-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拖欠租金和违约金、赔偿对方损失等。
-双方都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义务,避免不当解除给对方带来不必要损失。
2026-01-24 02:17: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