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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间赠与房产,未过户时赠与方通常可撤销赠与,特殊赠与合同除外;已过户一般不能随意撤销,符合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要求返还房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赠与房产在未办理过户登记时,因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再履行赠与承诺。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若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完成,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当出现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后可要求受赠方返还房产。如果在夫妻赠与房产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4 08: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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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赠与房产,赠与方反悔的处理因房产是否过户而异。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方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若已办理过户登记,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在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下,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并要求返还房产。
具体建议如下:
1.赠与人若想保留反悔的权利,在赠与房产时避免进行公证或选择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方式。
2.受赠方应积极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扶养义务,避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以保障赠与的稳定性。
3.赠与人在发现可撤销事由后,要及时行使法定撤销权,以免超过一年的期限。
2026-01-24 07:1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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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夫妻间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时,通常情况下,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再进行房产赠与。但要是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是经过公证的,就不能随意撤销。
(2)若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基本完成,一般不可随意撤销。然而,若受赠方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并要求受赠方返还房产。
提醒:夫妻间赠与房产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4 06:2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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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
赠与方通常能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再履行承诺。但如果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方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
赠与行为完成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若受赠方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后可要求受赠方返还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6-01-24 06:0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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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未过户:夫妻间赠与房产没办过户登记,赠与方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再履行承诺。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过的赠与合同除外。
2.房产已过户:赠与行为完成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若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要求返还房产。
2026-01-24 05:19: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