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
当事人双方及其所预
购房屋的具体信息、确定的房价款、具体的付款期限与支付方式、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点和时间,以及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解决争端的途径、合同的有效性规定、针对可能出现的合同中断、终止或者解除情况的条款安排,同时还涉及合同的修改和转让限制等。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