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所缴纳的订购金是具备退还性质的。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订购金便可得到退还,具体方式为如若买家遵循了与卖方签署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订购金既可得到全额
退款,也可视为价款进行相应的扣除;然而若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则订购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