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开发者未能如期交付房产的特殊情况,
购房者可以实施如下几步有效的措施:第一,向开发商发送清晰明确的书面催告函,以此确认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最后履行期限,同时积极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这一
合同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其次,若经过有效催告后,超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无法妥善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行使其
解除合同的权益,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以及
赔偿金等等,以最大限度地补偿可能遭受的
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