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单位
逾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以下几种策略有望成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必须尽快采取积极主动的交涉与
追讨行动。无论采用口头或是书面的方式,都可以尝试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务必及时地收集、整理以及存储所有与此相关的
证据,以便在今后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除此之外,申请支付令或者发起
强制执行的
司法诉讼流程同样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步骤(包括提出
仲裁等途径)。在实际运作当中,若建设方逾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已经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作为原告方有权向法院提交正式的
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详尽且完整的相关资料。在正式
立案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案件将会按照法院的既定日程进行审理。当事人应尊重并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且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前往财务部门完成
诉讼费用的结算工作,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实施。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