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
一房二卖”问题,相应的法律
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对于受到影响的买方来说,他们有权选择要求解除已经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同时要求卖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
购房费用及其对应的利息权益,此外,他们还有权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两倍之多。
其次,如果卖方是普通公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
违约责任追究,但其所能主张的权利仅限于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权益,并且需要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进行
赔偿。
最后,若以上所有的请求均未能得到满足,买方仍有权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