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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验收常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关于住宅质量问题的补偿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若房屋主体构造的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的要求且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即使已经完成交付并投入使用,但经过质检发现该房屋的主体构造仍未能满足相应标准,此时买方有权主张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住宅质量问题对买方的正常生活起居产生了严重影响,买方亦可依据此权利诉求解除合约并获得赔偿
最后,如果交付给买方的房屋存在各种程度的问题,只要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维修解决,那么在保修期限内,卖方就必须承担修复责任。若卖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则需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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