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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农村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策略如下所示:首先,针对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争议,应优先考虑由当事人自身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倘若当事人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以请求当地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机构参与调解工作;假如经过了充分的磋商和调解之后仍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针对涉及到不同单位的争议,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寻求最终裁定;至于发生在个人之间或者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其法定权限进行裁决;如果争议方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利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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