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双方严格遵循约定行事,则所交之
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折算或者予以退还;倘若由于特殊情况以及自然要素等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交易合同的情况出现,且这种现象并非由任何一方负责,那么定金便有可能被退还回来;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致使交易无法持续进行,定金可按规定予以两倍返还;但在其他所有情况下,定金都将被视为不可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