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东卖房一般不致使租客终止合同,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若租客想终止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操作,书面通知房东并协商后续事宜。若合同无卖房解约条款,擅自终止可能违约,要担责。
3.若房东卖房行为影响租客使用房屋,如频繁带人看房干扰生活,租客可先与房东协商,要求减租或解除合同。
4.协商不成,租客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建议租客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再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双方也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卖房通常不致使租客终止合同,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若租客有终止合同的意愿,需查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卖房可解约的条款。若存在此类条款,租客可按约定书面通知房东终止合同,并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
(3)若合同未作相关约定,租客擅自终止合同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当房东卖房行为影响租客对房屋的使用,例如频繁带人看房严重干扰租客生活时,租客可与房东协商,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若协商无果,租客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提醒:租客解约要先看合同约定,避免违约风险;遇问题协商不成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房东卖房,租客可先查看租赁合同,若有卖房可解约条款,按约定书面通知房东终止合同并协商后续事宜。
(二)若合同无此约定,租客不能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担责。
(三)若房东卖房频繁带人看房干扰租客生活,租客可与房东协商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
(四)协商不成,租客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东卖房不意味着租客要终止合同,依据“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应继续履行原合同。
2.若租客想解约,先看合同有无卖房解约条款,有则书面通知房东,协商后续事宜。
3.合同无此约定,租客擅自解约可能违约担责。
4.若房东卖房干扰租客生活,可协商减租或解约,协商不成可起诉索赔。
结论:
房东卖房不必然导致租客终止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租客想终止合同需看合同约定,无约定擅自终止可能违约;若房东卖房影响租客使用房屋,可协商或起诉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便房东卖房,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也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若租客想终止合同,若租赁合同中有卖房可解约的条款,租客可按约定书面通知房东终止合同并协商后续事宜。若合同无此约定,租客擅自终止合同会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若房东卖房时频繁带人看房等行为严重干扰租客生活,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租客可先与房东协商,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租客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若遇到此类复杂的租赁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房屋租赁中,若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房东可依法终止合约。合同取消分约定解约(基于合同条款)和法定解约(违约严重)。法定解约需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目标;约定解约则需满足相应条件。各方平等协商的解约条款应被严格遵守。
专业解答通知的时间具体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专业解答我国《民法典》允许业主在特定条件下取消租赁契约:租赁物受损因使用不当、承租人逾期未付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未经许可转租、不定期租赁等。业主解除合同时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可通过协商、不可抗力、一方明确不愿履行、严重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对于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任何一方可在合理期限前告知对方解除。
专业解答承租者欲提前解约,通常须退还租金;但在得到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可转租给第三方。转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但承租人需对转租期间的损害负责。若转租期限超过原租期,超出部分对出租方非强制性,除非双方另有口头协议。
专业解答承租者欲提前解约,通常须退还租金;但在得到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可转租给第三方。转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但承租人需对转租期间的损害负责。若转租期限超过原租期,超出部分对出租方非强制性,除非双方另有口头协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