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应积极沟通,签订解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退款、违约责任等事项,这样可避免后续纠纷,高效解决问题。
(二)若无法协商,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单方解除。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等情况,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保留好通知凭证。
(三)要留意解除权行使期限,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防止解除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