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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地产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问题之解决方法:作为购房人应尽到合理催告义务,敦促开发商尽早向其交还享有使用权的房屋,并针对超过约定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合理索赔主张;如在催告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期限内,开发商仍旧未能按约交房且无法提供充分、合法的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人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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